发布日期:2022-03-16
本馆根据《北京市图书馆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二条的规定,对文献保护管理的具体内容作出以下说明,方便读者监督本馆读者服务工作:
一、逾期费
请按期归还图书。已外借且未逾期滞还的文献每册可续借1次,续期28天。可通过微信首图小程序、北京市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网、馆内自助借书机自行选择办理。
文献逾期滞还费以自然日计算,阅享证、优待阅享证0.2元/册/日,最高上限为30元/册;少儿阅享证0.1元/册/日,最高上限为20元/册
二、污损
1、轻度批划、涂改、污损普通文献者,根据程度赔偿2-10元,按以下标准赔偿:
1)批划、涂改、污损普通文献1-5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%的,赔偿2元;
2)批划、涂改、污损普通文献6-2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%的,赔偿5元;
3)批划、涂改、污损普通文献21-4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%的,赔偿10元;
2、重度批划、涂改、污损普通文献者,超过41页以上或超过文献页数30%以上的,按文献的原价赔偿。
3、对损坏文献造成文献无法正常流通者,按以下标准赔偿:
1)批划、撕扯、损坏文献RFID标签,赔偿2元:
2)割页、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,按丢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。
3)对于被液体浸泡的文献,无论污损程度轻重,一律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文献抵赔或按文献的原价赔偿。
4)对于被动物污损的文献,无论污损程度轻重,一律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文献抵赔或按文献的原价赔偿。
三、丢失
1、丢失本馆文献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。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文献定价抵赔,并另加5元加工费。
2、从系统应还书日期起,限期2周购买赔偿的文献。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文献,则按以下标准赔偿,并另加5元加工费:
1)国内出版的普通中文文献,按完全相同的同版文献定价赔偿;
2)特藏文献及进口外文文献,按本馆实际采购价格赔偿;
四、未办理借阅手续,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、书包或其他物品内,一经发现,按偷窃文献论处。除追回被窃文献外,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10倍予以赔偿。
北京市西城区青少年儿童图书馆
2018年4月